253494 发表于 3 天前

假防火之名逼人致死--安庆武断推行火葬该当何罪?

  提示阅读:
  1.一项逼人自杀的地方政策,只能证明安庆市政府此举的极度错误与失败。
  2.网上也有一些不了解当地传统和实际情况的人赞成当地政府的火葬举措,其主要的依据就是怕减少耕地。实际上,这些人根本不了解当地的情况。当地人死后挖个深坑,把棺材埋到坑里面,坟墓长面依然可以长树长草,根本谈不上占用耕地,也谈不上毁坏山林。相比其他集中建立公墓的地方都更要环保、更加节约土地(注意,不是耕地)多了。
  3.当地实行土葬已经是成百上千年的传统,在当地人特别是老年人心目中根深蒂固,突然改变,很多老人怎么受得了?
  4.而且,土葬几十上百年后,绝大多数坟墓就自然消失了,很你难看到5代以上的坟墓。从社会学角度看,有几个人能晓得爷爷之上祖辈的名字?
  5.这次安庆推行火葬的一个由头就是怕生者祭祀时发生火灾。听了这个说法,笔者只能无语。难道实施火葬后死者家属就不祭祀了吗?此种托辞,只能说明一些当地一些领导是多么形而上学,说不好听点就是“脑残”。
  6.在很多地方,即便推行火葬,你照样免不了死者家庭再把骨灰盒放进棺材里进行入土安葬的。如是,只能是人为地推高死人成本、加大农民家庭的负担!
  7.棺材属私产,政府部门进行砸毁有何法律依据?是否是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安庆市领导强行粗暴推行火葬,要么是像有些人出于私利之目的(形象工程、借火葬跟利益集团绑架等),要么就是严重脱离实际的盲人摸象缘木求鱼。安庆此举极大地破坏了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
  8.最需要做的是,从保护山林的角度,首先是不让村民在土葬时做水泥墓地,其次是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在祭祀死者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可引起火灾――而这恰恰才是需要教育、引导并进行批评监督的。
  正文:
  最近,笔者老家安徽安庆市仓促、鲁莽、蛮横地推行殡葬制度改革,在这个实行了数千年土葬的地方掀起了轩然大波。家人和地方乡亲给我打电话的不在少数。一些老人因为害怕死后无法睡棺,选择了自杀早死的令人痛心的举措。一项逼人自杀的地方政策,只能证明安庆市政府此举的极度错误与失败。
  人命关天,此事引起了全国知名媒体和评论家们的关注,《东方早报》最早进行了调查报道,随后一些媒体进行了跟进,北京颇具影响力的《新京报》也派首席记者进行了详细调查。一些媒体,譬如在全球都具影响力的《环球时报》和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报,都对此事进行了关注。网上对此事的关注更是铺天盖地。媒体大多对安庆市的激进做法给予了批评,网上更盛传全国知名学者秋风先生致中纪委的举报信。
  网上也有一些不了解当地传统和实际情况的人赞成当地政府的火葬举措,其主要的依据就是怕减少耕地。实际上,这些人根本不了解当地的情况。当然,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也赞成人死后火葬。但是,具体到安庆市的一些做法,笔者却有不同意之处。此处我以一个更熟悉当地民情的安庆市太湖县人的身份,对此进行一些介绍,也以此对安庆市政府进行一些建议。
  安庆市所辖县市大多是丘陵山区。笔者老家所在的太湖县更属于大别山区。在我的记忆里,当地有人去世,都是选择到山上土葬――特别说明一下,是抬到山里进行土葬,而不是占用当地非常宝贵的耕地。安庆人均耕地非常少,我老家的生产队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到安庆一带,你几乎看不到把人葬在耕地里的。倒是近年来一个现象值得重视,当地少数有点钱的人家,在实施火葬时为避免山洪毁坏或者出于祭奠方便计,选择了用水泥包裹坟墓,这样就显得突兀并占用山地了。如果一如既往,人死后挖个深坑,把棺材埋到坑里面,坟墓长面依然可以长树长草,根本谈不上占用耕地,也谈不上毁坏山林。相比其他集中建立公墓的地方都更要环保、更加节约土地(注意,不是耕地)多了。
  此外,正如《新京报》报道的,“安庆当地还有一个特有的风俗,就是厝棺,意思是将棺材安置在某处暂不下葬。”是有这个传统,具体说来,就是将棺材抬到地里,上面用稻草覆盖一段时间,一至三年后再转移到山上的坟墓里。这种做法的意思是彰显子孙后代的孝顺、后代对死去的长辈守孝。就像封建时代官员要回老家守孝一样,一般三年后再入土为安。孝顺恰恰是我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啊。不过,随着现在农村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活人没有精力去维护厝棺(雨打风吹),越来越多的家族在长者去世后就直接选择掩埋山上了。
  当地实行土葬已经是成百上千年的传统,在当地人特别是老年人心目中根深蒂固,突然改变,很多老人怎么受得了?而且,几十上百年后,绝大多数坟墓就自然消失了,很你难看到5代以上的坟墓。从社会学角度看,有几个人能晓得爷爷之上祖辈的名字?
  笔者注意到,这次安庆推行火葬的一个由头就是怕生者祭祀时发生火灾。听了这个说法,笔者只能无语。难道实施火葬后死者家属就不祭祀了吗?此种托辞,只能说明一些当地一些领导是多么形而上学,说不好听点就是“脑残”。
  另外,在很多地方,即便推行火葬,你照样免不了死者家庭再把骨灰盒放进棺材里进行入土安葬的。如是,只能是人为地推高死人成本、加大农民家庭的负担!
  故,在我看来,安庆市领导强行粗暴推行火葬,要么是像有些人出于私利之目的(形象工程、借火葬跟利益集团绑架等),要么就是严重脱离实际的盲人摸象缘木求鱼。安庆此举极大地破坏了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
  好多当地民众准备的棺材都花了数千元。棺材属私产,政府部门进行砸毁有何法律依据?是否是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另按媒体的报道,安庆市出台文件对于砸毁的棺材赔偿1000-1500元/具,可是在太湖县,我得到消息都是赔偿800元/具,这其中是否有腐败?请有关部门详查。
  什么执政为民的大道理就不扯了。笔者对安庆市领导的建议是:一是为政者不能想当然,要尊重当地实际与客观规律,出于好意也要办好事,不可太激进,在当地弄得鸡飞狗跳、逼人死亡就太不该了;二是对于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区别对待,可以选择土葬;三是在砸坏棺材方面做好民众的安抚工作,在补偿标准上也不要一刀切;四是对于已有自杀老人的家属要做好抚恤工作。当然,
  每个人都有父母长辈,为官者更要有悯人之心。不说你要有多高的道德水平,但起码要有基本的性之善良。
   
   
   
   
   
   
   https://www.4744.cn/product/search_j1v_k6v_e3_34v.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假防火之名逼人致死--安庆武断推行火葬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