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猷 发表于 6 天前

26岁了,工作,学习,爱情前途未卜,谁来开导我_从天堂到地狱

书是我的朋友,是一直陪伴在我身边保持静默且无比忠诚的朋友。
  不是我想附庸风雅,或是扮雅致,而是当我舒适地躺在床上,再将它虔诚地捧于手中,慢慢翻阅时,它总能将我带入甜美的梦乡。
  它是我无数个不眠之夜的依赖。
  先介绍一下自己,我叫代小波,虽然不是唱《心爱的姑娘》走红的代小波,但我和他一样,心灵深处珍藏着一位姑娘。
  我的姑娘叫莫书理。我之所以夜晚有梦,多半是因为梦里有她的陪伴。
  几年前,我在一个论坛认识了莫书理,莫书理是她的真实姓名,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她当时的网名叫莫丽。
  那时我在论坛已小有名气,不是我有才,而是因为网络上像我一样无聊的人太多,尤其是女人。
  我的网名叫孔雀鱼,孔雀鱼见过吧,而我就常常像孔雀鱼一样,展开美丽的尾鳍在论坛里游弋,时不时冒出来写点短文寻开心,挑逗那些因为寂寞上网的女人,和她们打情骂俏,逗乐调情。
  那时候,我在一个市场里做点小生意,十来平米的小铺面,由一个远房小侄打理,我比较清闲,大多数时间只是接接电话,或是逛逛市场,找点货源,或是在朋友的柜台里喝茶聊天,顺便打探下市场动态。
  若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信息就是金钱。在这个有福同享,有难独担的年代,人缘就是生意。赚了钱,呼朋唤友找个饭庄填饱肚子,夜晚再去酒巴挥霍掉寂寞,借酒精发酵兴奋,在女人身上寻找刺激。
  去得多了,开始厌倦酒吧的喧嚣。人可以和人较劲,却不必和钱过不去,后来赚了钱,就直接甩几张老人头给兄弟们,让他们自己去酒吧逍遥,我则回家爬上寂寞的网络,在网络里消谴。
  我那帮生意场上的朋友把寂寞挥霍在酒巴里,而我则把寂寞抛在网络里,仔细想来,其实也没太大区别。他们从一个女人身上爬下来,又爬到另一个女人身上去,而我则在网络里从一个女人的精神世界里钻出来,又钻进另一个女人的精神世界去了。谁说精神就一定比肉体高尚?我当时这样做,只是在厌倦了酒巴夜生活后,还没找到更好的娱乐来打发时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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